學校應對防止校園霸凌承擔第一責任丨快評
(本文首發于2022年11月24日《南方周末》)
責任編輯:陳愷辰
近日多地連續發生校園霸凌事件,引起極大關注。11月18日,河南鶴壁一位網友公開痛斥自己女兒被所在中專同班3名女同學強制“跪地自扇耳光”“脫光衣服”“腳踹胸部”,施暴者還通過視頻向他人炫耀。11月20日,四川綿陽三臺縣多名學生毆打一名女生的視頻,又在網上熱傳。
校園暴力事件頻發,不少中小學生成為施暴者,一個重要原因是未成年人的暴力行為難以得到懲罰。三臺縣霸凌事件中,施暴者就公然聲稱,“我們未成年,報警也沒用”。事實也確實如此。盡管警方對其中幾名施暴者施以行政拘留,但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,對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作出的行政拘留處罰,不執行。而這一事件中的施暴者都不滿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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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絡編輯:蓁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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